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国家落实“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宿州市近年来主动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率先探索开展立法,扎实推进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三农”根基,助力乡村振兴。
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的市级地方性法规,也是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全国第一个高标准农田领域的立法。该《条例》共21条,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补助资金来源、建设项目设计和实施要求、建后管护机制等,细化了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为宿州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坚持“质”“效”并重,抓住“高标”这个根本
设计突出“高”。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采取“两分散、两集中”办法(专家集中听取汇报、分组查阅图卷、分组实地核查、集中答辩评审),逐县区实地评审,严把项目设计评审关。
监管突出“严”。出台《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及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宿州市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等,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检查监督制,在全市推行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施工质量实行跟踪检验,变事后检验为过程检验。建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施工单位、专业监理、第三方检测和农民监督员“六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农业部和省验收规定,实行县初验、市验收、省抽验的程序,抽取财政、水利、林业、农业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内业资料,对照初步设计实地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抽查项目运行情况,走访农户,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做到项目验收全覆盖。
落实突出“快”。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主动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统筹安排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责任,做到任务下达快、项目选址快、项目启动快。2023年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7.6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进度居全省前列。省厅预下达宿州市2024年37.1万亩建设任务,已经定点定位,落实地块,初步设计文本正在评审中。
坚持“配”“筹”并行,抓住“资金”这个重点
宿州市是农业大市,又是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大,配套资金需求大。该市四县一区皆为刚刚脱贫的国家或省级贫困县,财政较为薄弱,项目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创新投入方式,拓宽投入渠道。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力争解决县级资金配套难的问题,经过多方研讨,灵璧县决定引入国资集团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明确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主体及融资贷款主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进行现场管理,同时县级明确贷款的还款途径来自旱改水、土地增减挂等农田项目的指标收益。通过引入国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资金投入多元化,足额完成了县级配套资金,使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达到了全省平均水平,有效解决了县级资金配套难的问题,缓解了县级财政压力。确保了农田项目全部按国家规定投入标准进行招标建设。
坚持“创”“新”并联,抓住“结合”这个途径
近年来,宿州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实施进度,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出七种典型模式。
国企参与投建一体化模式。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力争解决县级资金配套难的问题,引入国资集团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明确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主体及融资贷款主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进行现场管理,同时县级明确贷款的还款途径来自旱改水、土地增减挂等农田项目的指标收益。
全县“一盘棋”施工模式。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打包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实施,施工公司中标后,由中标公司统一确定劳务公司,原材料统一由中标公司提供,并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送至有水利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送检(监理见证取样),合格后各劳务分包公司才能使用,有效提高了工程质量,避免了偷工减料问题的发生。
结合高效节水灌溉模式。农业用水问题始终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彻底解决农业用水瓶颈问题,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模式。与传统的大水漫灌相比,项目实施后小麦亩均用水量从350立方米降至200立方米左右,节水40%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提高0.9个等级以上,农作物亩均增产10%左右。
县乡两级双业主管理模式。为落实“放管服”精神,便于协调,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实施进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第二业主,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乡两级双业主管理,有效化解了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矛盾,能够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乡镇建设的工程移交给项目所在村组管护,也利于压实建后管护的责任。
“农业农村局+平台公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三管齐下”模式。为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绩效,破解资金筹措和拨付难题,项目实施采取“农业农村局+平台公司+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三管齐下”模式。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单位,发挥职能优势,负责项目设计和监理的招标工作。平台公司县乡投集团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发挥自身“融资”优势,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拓展融资渠道,纾解资金配套问题,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建设单位,发挥项目管理专业优势,负责项目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三家单位,齐抓共管,优势互补,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社会融资EPC建设+运营管护”模式。通过EPC模式实行“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建设。该项目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克服了设计与施工脱节的弊端,压减设计、施工、采购分别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实现设计与施工的顺畅衔接,有效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了实施效率,取得显著效益。
低洼地“旱改水”治理,建设“吨半田”模式。通过“旱改水”项目的实施,对低洼地的整治和种植结构的调整,新增耕地、地力提升有机结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埇桥区约有20万亩左右的低洼地,大多是煤矿塌陷区、沿水库、河流地块,每年秋季都不同程度受到内涝影响,减产甚至绝收。从2022年开始,埇桥区兴农公司开始推进旱田改水田项目,目前已流转6029亩,通过旱改水项目,补充耕地平均质量等别10.0,入库产能指标77663.43公斤,新增产能交易指标3.36亿元。灵璧县通过实施“旱改水”项目,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结余出2000亩水田指标、粮食产能指标450万公斤已在省级交易平台上挂牌交易。粮食产能及水田指标交易后所得资金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建”“护”并举,抓住“持续”这个关键
宿州市印发《宿州市高标准农田管护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充分发挥乡镇、村等生产经营一线排查发现问题的哨兵作用,保证了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利用。坚持“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与项目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管护单位签订管护合同,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明确管护范围。将建后管护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范围,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坚持“防”“控”并立,抓住“廉洁”这个底线
宿州市以加强高标准农田风险防控为重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
加强廉政教育。市农业农村部门每次召开高标准农田工作会议,第一项议程都安排“廉政教育10分钟”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农田建设“十不准”工作规定》等要求,并通过案例教育,提高农田建设机构管理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每次组织市级评审验收前,专家都要签定廉政责任书,承诺遵守廉政相关纪律要求。
制定规范性制度。宿州市制定了《宿州市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运行机制的意见》《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与问责机制》《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违规负面清单制度》等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强化政策落实监督。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汇同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市财政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督查,把检视问题、查找短板贯穿督查活动始终,纠防并举,建改结合,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坚持“奖”“惩”并列,抓住“机制”这个抓手
宿州市委、市政府多层次开展工作督导调度,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在年初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分管领导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领域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市政府将其列入全市重点项目,每季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农业农村部门督导调度,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制定完善项目管理、监督评估和监测评价等办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实行每月一上报、每月一调度、每月一排名。实行农田管理机构人员联系服务制度,市农发机构人员联系县区,县里人员包保项目,全程跟踪检查调度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有序推进。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加大相关技术培训力度,提升农田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宿州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对县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排名,提出工作要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下一步,宿州市将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真正打造成精品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奋力开创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新篇章,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沃土。”宿州市政府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