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短板”,为解决群众生活的急难愁盼,山西省出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管
在太原市北张退水渠旁的小店区流涧村污水站,退水渠内水波粼粼,清澈见底。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局长冯志宏表示,近年来随着太原“南移西进”的城市发展战略不断深入推进,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2018年以来,太原市在太榆退水渠、北张退水渠、潇河退水渠等流域及其支流沿线建设了共3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为彻底解决农村污水排放现状及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等问题,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从2022年8月开始,实施小店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逐步取消现在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将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一期工程7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已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范畴,由下游汾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程在2023年5月完工。”冯志宏介绍,农村生活污水统一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不仅能改变小店南部郊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还能降低区财政负担,减少污水处理站每年运营维护费用。
长期以来,“污水靠蒸发”是太原广大农村生活环境的真实写照。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太原市多措并举,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截至2023年年底,307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8.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但是,目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着运维管理的一些难点问题,为此,今年太原市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按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完成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要力争率先完成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24年力争达50%以上。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
巷道干净,村容整洁,看不到污水痕迹,初夏时节,在河津市小梁乡刘村,一座污水站正对村民生活污水和雨水进行分流处理,维持村容村貌整洁。
刘村地处汾河北岸坡地,距离汾河直线距离约1公里,汾河流经长度约0.8公里。作为河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之一,该村实施下水管网改造,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彻底解决了以往污水横流的状况。
近年来,河津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中之重,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先局部后全局的治理思路,采用PPP模式,投资近4.39亿元分两期实施,先行先试,全面铺开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工程。经过多年努力,蹚出了一条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新路,也为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技术是关键问题,河津市结合地形地貌、村庄布局、污水总量、线路走向、建设时序等因素,探索实践出了微生态滤床污水处理工艺、“厌氧好氧+膜”处理工艺、“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SBR”处理工艺、“AO+膜”处理工艺、“厌氧好氧+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方法,处理后的中水实现了农田灌溉、苗木绿化、道路清洁等各种需求。按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300万立方米计算,可减排COD800吨、氨氮250吨,节约地下水开采200万立方米,有效节约和保护了水资源。
河津市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运营维护专业化、水质监控常态化、污泥消纳无害化的“三化”模式。建立了政府为统筹主体、实施机构为监督主体、乡村为施工主体、村民为受益主体、运维单位为服务主体的“五体联动”运维管理格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抽样巡检、第三方独立机构年度考核评价、运维单位日常检测自评、服务质量乡村评价的考核体系,使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日前,山西省出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山西省要求,按照“2024年到2026年,每年建设3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2500个左右提档升级村;到2027年全省建成10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万个左右的村实现提档升级”总体要求,一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治理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为实现这一目标,山西省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在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优先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于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则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而在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将因地制宜建设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设施。
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鼓励推广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确保改厕工作与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同时,加强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建设及运维,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有设施处理或利用,严禁厕所粪污直排或化粪池溢流。
此外,山西省将强化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有序推进非正常运行设施分类整改,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