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好消息!干这件事,发3成补贴

发布日期:2020-09-15 13:23:28   来源 : 农业农村部网    作者 :admin    浏览量 :1670
admin 农业农村部网 发布日期:2020-09-15 1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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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和辽宁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对辽宁省范围内(不含大连市)涉农县(市、区)从事农业生产的购置钢结构骨架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设施大棚给予补贴。这是继辽宁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给予设施大棚建设补贴后的又一重大利好消息,必将对全省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设施大棚建设又给补贴了

  据介绍,辽宁省是全国首批实施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的省份,中央财政今年给予全省6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试点期限2年。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能抓住这一政策机遇,利用今年秋季建棚的大好时机,抓紧申报建棚,既能享受政策红利,又抢抓时间种植收获,促进增收致富。

  这次试点主要目的是大力推广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标准化设施大棚,加快设施装备与设施专用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集成配套,全面推动辽宁省设施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补贴的设施大棚产品主要是组装式钢结构骨架和桁架焊接式钢结构骨架,补贴产品由生产企业供给,产品进行了防腐处理,包设计、送货、安装、调试,比农民自行安装的钢骨架更安全、可靠、适用、耐久和方便,具有先进性、安全性、适用性、宜机性的特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用操心建设、不用担心维护,还有农业专家专门指导审核,也就是设施大棚质量和安全有了根本保障。

  补贴的价格还不低,如半落地组装式日光温室,每亩室内面积钢结构骨架8至12米跨度的,平均补贴1.2万元,9至12米跨度的桁架焊接式钢结构的还补贴1.0万元,补贴比例达到了30%,平时农民自建每亩3万元左右,这样就省了1万多元。质量还有保障,骨架若有损坏,企业上门维修维护。同时,对符合标准且建设实际总价低于定额补贴标准总价的产品,也按照建设实际总价的30%比例给予补贴,鼓励生产企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节本增效,这样实事求是的方案设计给各方利益主体都吃了一个定心丸,体现了政府政策制定的服务意识。

  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如果今年有意愿建设设施大棚的,请抓紧申报了。据悉,由于今年中央资金规模有限,客观上实现不了全覆盖补贴,先建先补、先报先得、用完为止。有意愿今年建设的,先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领取申请表填报申请事项,经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就可以建设了。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要严格按照批复的申请执行哟,不能违规建设,验收不通过就不能享受政策红利了。

  最后再说一句,今年建鹏时间不多啦,请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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